“全电发票”来了!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变动!
录入编辑:武汉万创 | 发布时间:2022-09-22前段时间,全电发票受票试点有吉林、黑辽大、天津,晋甘宁桂、海南,黔滇青藏新15省市区试点受票!
受票方试点从2022年8月28日开始全国全面铺开,以下地方都可能收到试点地区开具的全电发票了。
举个例子:增值税申报表附表2第1栏,是汇总数,等于2+3栏次。虽然栏次名称是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这个里面要填写的包括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以及现在新增的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
至此,附表2第一栏,一共可以填写四种抵扣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适用范围: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申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2、机动车发票
2021年5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开始试行。
按照《办法》的解释,目前机动车发票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包括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专票一样,都是从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出来的。由于机动车内容信息要求的特殊性,发票格式还保持着其特殊性。
纳税人购买机动车收到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满足抵扣条件的需要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进行认证或者勾选,通过的方可申报抵扣。
3、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通行费也就是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通行费电子发票不是取得的都能抵扣,能抵扣是指左上角带有“通行费”三个字,并且发票上带有税率、税额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理通行费,如果取得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按照票面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目前是开通ETC的可以登录平台取得这种发票。
4、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