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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减免延长至2023年!

录入编辑:武汉万创 | 发布时间:2022-09-20
前段时间,官方释放各项利好消息: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缓缴社保优惠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优惠力度,更重磅的是……正式宣布:2023年延续社保优惠政策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

前段时间,官方释放各项利好消息: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缓缴社保优惠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优惠力度,更重磅的是……

正式宣布:2023年延续社保优惠政策

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继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2、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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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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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除了上述社保优惠外,国家还明确表示,22年出台一些新的减税优惠措施。具体会有哪些优惠政策出台,我们一起来看看!

免征增值税!2022年最新增值税优惠
给大家一次性总结全了!
1、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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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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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5、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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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7、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税

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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